免!免!免!湖北地區小規模納稅人免增值稅,其他地區3%降至1%!個體戶免征5個月社保!還有哪些好消息,往下看!
重磅!硬核!小規模增值稅征收率降為1%!
2月25日召開的國常會決定:
3月1日至5月底,免征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,其他地區征收率由3%降至1%。
這對全國的中小企業來說,是實實在在的利好。
舉3個例子
幫大家進一步了解新政策
案例一
我是一家小規模納稅人的五金經營部,增值稅屬于月報,3月份由于疫情影響,不含稅銷售額不大,僅僅20萬元。
新政前:
3月份應納增值稅=20萬元*3%=0.6萬元
新政后:
3月份應納增值稅=20萬元*1%=0.2萬元
參考:
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20年2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部署對個體工商戶加大扶持,幫助緩解疫情影響紓困解難。
國務院決定:3月1日至5月底,免征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,其他地區征收率由3%降至1%。
案例二
我是一家小規模納稅人的食品經營部,增值稅屬于月報,3月份由于疫情影響,不含稅銷售額不大,僅僅9萬元。
3月份應納增值稅=0萬元
參考:
《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)
一、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,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(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,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,下同)的,免征增值稅。
案例三
我是一家小規模納稅人的餐飲酒店,增值稅屬于月報,3月份由于疫情影響,主要以外賣為主,不含稅銷售額不大,僅僅16萬元。
3月份應納增值稅=0萬元
參考:
《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)規定,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、生活服務,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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